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构筑“三不”机制的探索与实

2021/01/21

吉林金控集团成立于2015年2月,为大型国有金融投资企业,企业从成立之初就始终将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企业发展道路上的力量源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企业的“根”和“魂”,始终坚持预防和惩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积极探索并逐步构建具有企业特色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企业清廉、政治清明,推动集团健康快速发展。

一、坚持挺纪在前,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党始终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深入,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集团党委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重点辐射各级党组织,做到有腐必反、立起监督执纪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一是始终坚持“四同步”“四对接”,即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的谋划要同步、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设置要同步,实现体制、机制、制度与工作对接,确保金控集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

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集团党委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及时纠正子公司存在的违规问题;集团召开中层干部作风建设座谈会,指出八个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对策,严明要求;制定出台《管理干部改进作风十二条要求》,并要求管理干部身体力行、发挥表率作用;减少会议频次、压缩会议时间、提高文件质量,会风文风进一步改进。制定出台《员工廉洁从业规定》,严明纪律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

二是坚定恒心,做到不松不退不让,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

通过集团内部的政治巡察、联合大检查、专项检查等将问题摆在明面上,使日常检查常态化、制度化,让一些问题无处遁形,同时加强整改,严防反弹回潮。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单独列出来,专门设立台账,标明具体时间、事项及转办情况,进行分类别统计、跟踪督导查办、及时进行通报。加强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进行曝光。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印发通知,在微信群里发送廉洁知信提醒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企业从业氛围。

三是敢于说“不”。

对“压了黄线”的,我们要敢于去问责;对“闯了红灯”的,我们要勇于出拳;对“涉了禁区”的,我们也要敢于亮剑,打出硬拳头,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形成触高压线自取灭亡的惩戒态势。集团组织开展了廉政谈话,对新入职、新提拔的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子公司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督促自觉承担管党治党责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守住做人做事底线;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相关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开展集团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

二、坚持扎紧笼子,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新的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国有企业在持续推进改革中,应不断强化法规制度保障,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制约以规范权力运行。

集团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围绕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目前已制定了10大类122项制度。开展了廉洁风险排查,从业务部门到后台部门、从班子成员到各部门负责人、从业务经理到普通职员,层层细化并建立了集团各个部门及各子公司的权力清单,形成了“有法律规定的,在职责范围内的必须为之;而在没有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则不可为之”的约束规范。科学而有效的配置权力和职能,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集团各项制度,坚持以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认真执行好规章制度。

二是强化监督是公正用权的基本保证。

紧紧盯住集团主要领导干部,紧盯财务、信贷等重点领域,紧盯各部门各子公司的政治风气。把各种监督力量有机统一起来,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开展同级之间的监督;完善党务、规范流程,形成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完整链条,建立事务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保证落实到位。探索构建以纪委为主,董事会、监事会、风控、审计、计财、职工群众为成员单位的“1+6”大监督格局,实现监督无死角全覆盖。建立了以集团内部巡察为主的上下联动监督机制,建立培训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在监督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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